近日,吉林省一家公司发布通告,要求四名员工限期返回上班,此事引发了广泛关注。这四名员工均为普通生产工人,在“失踪”后公司没有给他们发放工资。如果他们在10月21日前不返工,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。
该通告于10月15日在《吉林日报》上刊登,落款为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。该公司隶属于全国六大森工集团之一的吉林森工集团,成立于2001年,并于2017年通过资产重组方式在A股市场上市。
通告中提到,任守志、王亮、尹世桥和张玉华四名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,至今未返回公司上班。公司多次尝试联系他们但均未成功。其中,张玉华自2008年8月开始离岗,至今已有16年。
据称,这些员工离岗的原因是有人不想继续工作,有人不愿意继续工作,因此突然“失踪”。公司表示,在他们离岗期间,没有享受工资待遇,也没有缴纳社保。
通告明确要求这四人在10月21日前返回公司上班,否则将按照《劳动法》和吉林省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处理,包括解除劳动合同。